编者按: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擘画了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蓝图,为法学院校创新推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推动在办学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我校特邀专家学者对其进行解读,以期推动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强学风建设 促进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
韩松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研究、完善科研考核评价制度、推进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四个方面对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提出了重要的意见,明确了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的方向任务、科研评价保障,以及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国际影响力的途径和方式。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意见在实质上倡导了马克思主义的优良学风。
学习《意见》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是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体系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解决中国依法治国的各种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人民立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创新和发展理论的认识论。《意见》首先提出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研究,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作为首要任务,就是要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根本的指导思想。《意见》提出“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切实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意见》提出“立足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围绕法治建设重大规划、重点改革、重要举措等,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法律政策研究,充分利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些内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学风的人民性和实践性,解决了法学理论创新研究为谁研究、研究什么和怎样研究的问题,为法学研究工作者指明了治学目的、治学态度和治学方法。
作为社会主义政法大学和大学的法学教育及研究工作者,贯彻《意见》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从单位的制度建设和学者的个人学术道德修养两方面加强学风建设,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不断提升学者的学术人格,健全单位的学术评价制度,以学者人格主体的自觉和单位制度约束,形成良好学风,促进法学理论研究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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