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期间,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和我校人权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三十年:中国探索与经验”主题边会在日内瓦举行,部分与会嘉宾在线上参会。有关专家就《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中国实践、生存权与发展权理念、人权的国际合作、少数群体权利保障等议题展开研讨。我校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哈冠群博士,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博士、倪文艳博士,人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姝琪参会。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鲁广锦在主旨发言中表示,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国情相结合,特别是把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与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努力走出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不仅符合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而且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宣言和行动纲领精神的发展,必将为推进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钱锦宇在发言中表示,单向度的西方人权文明一元论否定人权文明发展的多样性和人权文明发展的无限性。而人权文明的中国形态是人权文明多元论的具体表达与实践,其核心内涵是以相互尊重为基础,以合作促发展,塑造人权文明多样性。
哈冠群认为,作为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近年来中国与阿拉伯国家广泛深入的合作,成为践行全球发展倡议的生动实践,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保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倪文艳认为,中国通过法律的完善和探索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制度以及法律和制度的有效实施,实现了对少数民族发展权的全面、实质、有效保护。
杨博文认为,人权的个体化保障模式不限于以司法方式保护人权,也不限定被保护者的资格。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我国的诸多民生保障政策正是以体系化的方式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人权。
王姝琪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是中国立法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无障碍服务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是我国无障碍环境造福全社会的应有之义。
(供稿:人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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