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命名2023年陕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决定》,我校推荐申报的“李康宁民法典研究与宣讲创新工作室”成功获批命名。
“李康宁民法典研究与宣讲创新工作室”是以民商法学院李康宁教授名义申报的省级创新工作室,成员包括经济法学院的肖新喜教授,民商法学院的陈凌云、王丽美、郝佳副教授和许原老师。工作室成员在民法典理论研究和宣讲方面均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分别获得过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级高校杰出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或称号。近三年来,工作室成员完成民法典宣讲活动超过500场,广受社会各界好评。
李康宁教授致力于民法研究和社会宣讲,曾荣获2020年度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陕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曾担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以及省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西安市政府法治学习主讲人。
创新工作室将在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校党委的领导下,持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钻研、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篇章贡献力量。
(供稿:校工会 撰稿:韩惠于 审核:戴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