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院长张永霞一行来我校开展座谈交流。校长范九利出席,副校长赵全宇主持会议。
范九利对张永霞一行来访表示欢迎,介绍了学校办学特色及近年来在面向西北、服务边疆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他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新疆是“一带一路”核心区和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区位优势独特,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新疆与陕西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深厚的情谊。希望以此次座谈为契机,双方深化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交流渠道,拓展合作范围,谱写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新篇章。
张永霞对我校长期以来对法治新疆建设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她介绍了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法官交流基地、新疆法官学院的功能定位、管理运行及培训工作开展等情况。希望双方在师资建设、互派干部、“小组团”援疆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共同为法治新疆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赵全宇表示,学校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 积极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不断推动双方在课题研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交流合作,为实现新疆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双方围绕干部培训、学生实习、智库建设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此次座谈会在诸多层面达成了初步共识,为双方下一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前,张永霞一行实地考察了雁塔校区红色校史文化墙、办学设施、食宿保障等培训相关场所。
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国家法官学院陕西分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我校党政办、研究生院、民商法学院、刑事法学院、行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国家安全学院(反恐怖主义法学院)、培训中心负责人参加座谈。
(供稿:培训中心 撰稿:李智刚 审核:李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