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雷锋精神,3月3日下午,基建处联合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十一公司开展了以“学雷锋、讲奉献、献爱心”为主题的志愿活动。基建处、后勤保障处、陕五建十一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中,陕五建十一公司向我校雁塔校区幼儿园捐赠价值6000余元精装图书,为孩子们架起一座阅读的桥梁,将爱心的种子播撒到小朋友的心间。本次活动还清洁打扫了我校雁塔校区家属区公共区域和校内健身器材,发扬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
(供稿:基建处)
9月27日,由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和我校联合主办的第五期“秦创营”创新创业训练营在我校长安校区举办。我校校长范九利、副校长孙昊亮,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郑佩宏、金新康,陕西省证券投资业协会投资委员会主任安保和,陕西省青年创业导师协会常务副会长张伟民,陕西省总商会副会长雷振龙,陕西省工商联经济与社会服务部部长杨小青,陕西省甘肃商会会长张海雄,陕西省宁夏商会秘书长周碧波,陕西省蚌埠商会会长李杉等嘉宾同我校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创新创业实务导师,部分创业项目成员及学生代表参加活动。启动仪式由教务处处长李大勇主持。 本期训练营活动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主题,包括开营仪式、项目路演、嘉宾交流等环节。 孙昊亮表示,本期训练营活动的举办,是我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学科优势,不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实践。学校将全力支持学生开展与秦创原有关的创新创业活动,积极对接各方资源,加快高价值科技创新创业项目落地转化,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高校力量。 郑佩宏表示,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一线,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希望广大企业持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主动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对接,通过项目合作、共建研发机构等形式实现产学研“双向奔赴”,充分享受政策供给,防范规避相关风险,加速企业创新步伐。希望学校继续发挥积极作用,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法治问题和需求,深度融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搭建产学研对接服务平台、培养造就拔尖人才,积极赋能我省企业创新发展。 西安启越纵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方士磊、陕西一律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智春霖、中科芯创医疗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平等学校创新创业实务导师分别结合自身创业经历和行业领域,从创业者素质、团队建设、市场资源、项目运营管理等向现场师生分享创业心路历程、讲述创业故事、传授创业知识。 参会嘉宾参观了学校智慧教室,并在智慧教室可视化中心就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开展和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事项展开交流。 自“秦创营”创新创业训练营项目启动以来,我校积极联系各级政府、机关单位、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企业等力量资源,积极融入秦创原建设,提升了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水平,为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效动能。 (供稿:教务处 撰稿:董帅 审核:李大勇)
在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由校领导带队对7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老党员和1位陕西省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学校党政办、纪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离退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共忆峥嵘岁月,同庆祖国华诞。在老干部、老党员家中,校领导介绍了学校发展取得的成果,与他们及家属亲切交谈、嘘寒问暖,关切询问他们生活起居、身体状况和待遇落实等情况,认真倾听他们曾经的奋斗往事和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希望他们在保重身体的同时,继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积极为学校发展献智出力。 在慰问过程中,校领导表示,老干部、老党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资源,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力量,是我党光辉历程的见证者、参与者、奉献者,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相关部门要用心用情做好服务保障,认真落实他们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及时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持续提升精准服务品质,大力营造尊老爱老孝老的良好氛围,激励老同志在锤炼忠诚、紧跟时代、服从大局中凝聚银发力量。 (供稿:离退管理处 撰稿:王星泽 审核:陈永康)
为落实中国—中亚峰会精神,推进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我校于9月16日至26日开展为期十天的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访问学者代表团短期访学项目,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民法系主任伊莫莫夫·努里罗教授,国际私法系主任哈兹拉特库洛夫·奥迪尔别克教授等四位法学专家来我校访学,开展合作会谈、学术会议、专题报告、实务参访等活动。 9月18日上午,校长范九利会见访学团一行,为访学团专家颁发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证书。双方举行合作会谈,副校长张荣刚出席,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等部门和学院有关负责人参会。 张荣刚表示,作为我校在乌最为亲密的合作伙伴,近年来两校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交流、科研合作等领域取得良好合作成果,希望双方在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涉外法治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领域持续发力,推动中乌两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深层次合作。 伊莫莫夫表示,乌中两国长期保持睦邻友好,“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和中国-中亚峰会达成的共识为两国教育交流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更广阔的空间。希望两校抓住机遇,在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进一步深化沟通,加强合作。 会谈期间,与会代表围绕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科研合作和人文交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双方在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设立“中国-中亚法律查明与研究中心”分中心、共建“中乌法律研究中心”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 9月18日至25日,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分别与教师代表团一行开展系列学术活动。在刑事法学院,伊莫莫夫教授以《乌兹别克斯坦刑法体系的主要框架》为题作学术交流。民商法学院举办“中国《民法典》合同编座谈会”“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座谈会”,伊莫莫夫教授作题为“乌兹别克斯坦《民法典》历史演变及其如何应对苏维埃政权解体及独立政权建立后的社会经济生活重大变化”学术讲座。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承办以“中乌法律援助比较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为主题的学术论坛和“法学+俄语人才培养交流会”,哈兹拉特库洛夫教授作题为“国际私法法律规范的完善”学术讲座。 访学期间,访学团一行参观我校校史馆、智慧教室和国家级法学实验中心等,强化了与我校的合作意愿;赴西安知识产权法庭、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带一路”检察研究基地以及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等进行现场研学,感受中国-中亚成果共享、互利共赢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活力;赴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务实践研讨与交流,搭建中乌“一带一路”法律实务合作新平台。 9月26日,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立法律大学访学团项目圆满结束,这是我校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中亚的法学教育和人文交流,助力构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的积极探索。 (供稿: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撰稿:王梦琳 审核:桑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