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14时30分,由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第二百一十二期长安经济法学论坛暨八十五周年校庆专题经济法名家大讲堂于线上举行。本期论坛特邀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孔祥俊教授为主讲人,发表题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构造》的主题讲座。论坛由经济法学院院长倪楠教授主持,经济法学院杨巧教授、郑艳馨教授、张玉滢博士与谈。我校三百余名研究生、本科生认真聆听讲座。
孔祥俊教授以实务经历为出发点来为大家讲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十大基本关系: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平行保护、兜底保护与有限补充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法属性与竞争法属性,总则条款、一般条款与类型化行为条款,竞争行为与竞争关系,商业道德、世俗道德与非道德化,具体法益保护与一般竞争秩序维护,静态竞争与动态竞争,自由竞争、公平竞争与公共利益,搭便车、模仿自由与不正当竞争。此十种关系大体能够反映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法。
孔祥俊教授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绪论为切入点,将竞争行为分为法益、范式和价值三个维度,详细分析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运用具体的案例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辨析上述十大关系。
与谈环节,杨巧教授认为对知识产权新型客体的阶段性保护例如对数据资源、商业模式、数据模型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郑艳馨教授认为竞争法应当更多的关注竞争行为,而非竞争关系,并以动态竞争与静态竞争为例,指出如广播电视形象的滥用、长安大排档特色食品的保护模式的问题。张玉滢博士认为孔祥俊教授所讲世俗道德印象与商业道德的区别和新的司法解释中对商业道德的阐释都值得深入思考。
【供稿:经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