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19:30,由人权研究中心主办的“公法与人权”第34期、青年论坛(二)在线上顺利举行。人权研究中心讲师杨博文博士做题为《〈临时约法〉与民国初年“护法”观念的再认识》的讲座。赵小静博士主持,张师伟教授、章永乐研究员、傅正助理研究员、吴景键博士与谈。
讲座开始,杨博文回顾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到护法战争爆发的近代宪法史,以“护法”观念作为线索,回顾了民国初年各方势力就“国会解散与恢复”这一话题展开的争论。他结合历史文献考察指出,南北对峙中核心的宪法争议是在《临时约法》未规定国会能否解散的前提下,国会能否解散;如果已经被强制解散,还能否被恢复。随着军政府改组、南北和谈与第一次护法战争失败等一系列历史事件的发生,“护法”这一概念也在护法战争之外的场合得到了适用,《临时约法》在法律规范层面的效力(validity)与现实层面的实效(efficacy)之分决定了“护法”的法律本质。最后,杨博文总结道,可以将“护法”提炼为一个“中层概念”,超脱于护法战争的原初语境,用于分析整个民国前期的宪法史。
与谈环节,张师伟认为,护法期间,南北双方法律斗争的实质仍然是以国会为核心的政治斗争。章永乐研究员认为,厘清“护法”这一概念的流变,对于思考近代中国法观念的变迁至关重要,这也是一种面向政治过程的宪法史研究的尝试。傅正谈到,府院之争的实质是国会之争,护法战争的实质是拥护“民元国会”的战争,北方政府对《选举法》与《国会组织法》的篡改造成了所谓“国会专制”的历史怪象。吴景键谈到,研究《临时约法》可以尝试引入宪法社会学的研究框架,以成文宪法与国家建设关系的视角来分析《临时约法》的内部与外部两套护法机制。
总结阶段,赵小静再次谈到了青年论坛的公益性与交流性,并再次对与会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感谢。
(供稿:人权研究中心)